2013年8月29日 ,格林納達政府推出《格林納達入籍法案》,該法案使在格林納達的投資者可獲得永久居留權(quán)和格林納達公民身份,由英國女王陛下批準,并通過格林納達參眾兩院討論后實施。到2019年6月政府頒布了“2019年格林納達投資入籍法案(修正案)”,依據(jù)CBI計劃,獲取格林納達護照的方法主要有兩種,即捐款給國家轉(zhuǎn)型基金會(NTF)或投資政府指定的房地產(chǎn)項目